您现在的位置是 : 首页  >  行业聚焦  > 正文

残疾人的赡养义务是否成立

日期:2023-08-02 08:47:09 来源:找法网

一、残疾人的赡养义务是否成立

残疾人也需要对父母尽赡养义务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残疾人可根据自身身体情况和经济情况尽赡养义务,如残疾子女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给付老人赡养费。

老人赡养费应当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、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、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确定具体标准。

法律依据:

《民法典》第二十六条

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

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、扶助和保护的义务。

二、什么情况下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存在

有以下情形的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存在:

1.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、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;

2.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,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;

3.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。

找法网提醒您,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七条

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。

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,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。

三、赡养义务具体包括哪些方面

找法网提醒您,赡养义务包括:

1.给付赡养费,在经济上供养被赡养人,保障其衣食住行等方面;

2.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在生活中予以照料;

3.尊敬、关心和陪伴被赡养人,在精神上予以慰藉等。

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、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,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。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。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。

标签:

推荐